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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 2018 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 浏览量:102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6-15/2018-07-20
  • 项目类型 :
      智能制造,龙头/标杆/骨干/示范企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贷款贴息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 2018 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按照省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实施“千企改造”工程,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我省制造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在制造业中分行业树立智能制造标杆,带动行业企业提升全流程智能化水平和能力,参照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相关做法和要求,决定在我省制造业中继续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基本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应是在贵州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行业地位和社会信誉,从事制造行业的企业。

  (二)试点示范项目使用的智能制造技术处于国内或省内行业领先,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软件需安全可控。

  (三)项目须已投入运营,且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五个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备良好的增长性,对省内从事本行业的制造企业具有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参照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要求,企业申报的省级试点示范项目应符合以下五个方向:离散型智能制造模式、流程型智能制造模式、网络协同制造模式、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模式、远程运维服务模式。

  (二)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有意申报的企业须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 2),每个项目要求做到有规划、有措施、有机构、有分工、有资金保障,重点突出项目可复制推广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负责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工作,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的项目,并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 1)。中央在黔企业可直接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推荐部门应加强对最终确定的试点示范项目的指导,并对其发展智能制造给予支持。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按照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作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到部分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抽查,确定试点示范项目,然后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公示。

  (五)对最终确定的试点示范项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积极推荐申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智能制造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专项支持,并按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相关要求通过贴息或补助等方式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六)请各推荐单位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前将项目汇总表 1份、申报书一式 3 份及其电子版报送我委。有关材料电子文档可从邮箱下载(gzjxwzbczl@163.com,密码:135246)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熙,0851-86892321;杨娟,0851-86827783

  邮 箱:27658928@qq.com

  地 址:贵阳市中华北路 187 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装备处(550004)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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